福島核事故是迄今全球發(fā)生的最嚴重核事故之一,造成了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就核污染水處置方案,日本曾提出過氫氣釋放、地層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釋放和海洋排放等五種選擇。日本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的情況下,單方面選擇對自身經濟代價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把最大的環(huán)境健康安全風險留給世界,將本該由自身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全人類。這種“貪小利失大義”的行為罔顧國際責任,極其自私自利。
福島核事故是迄今全球發(fā)生的最嚴重核事故之一,造成了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就核污染水處置方案,日本曾提出過氫氣釋放、地層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釋放和海洋排放等五種選擇。日本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的情況下,單方面選擇對自身經濟代價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把最大的環(huán)境健康安全風險留給世界,將本該由自身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全人類。這種“貪小利失大義”的行為罔顧國際責任,極其自私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