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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縣:騎行學生丟失手機 民警定位幫其找回

2018-08-04 16:09:04 來源:   編輯:曹開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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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縣:騎行學生丟失手機  民警定位幫其找回

8月2日傍晚,涇縣公安局涇川派出所接到蕪湖籍大學生陸某報警稱:其獨自一人騎自行車到?jīng)芸h游玩,當行經(jīng)涇川鎮(zhèn)古壩村青山組處時,見該處風景優(yōu)美,且天氣炎熱,便在此處小憩并下河游泳,并將一部價值兩千余元的“魅族”牌手機放在河邊。約半小時后,當其返回岸邊時,發(fā)現(xiàn)自己手機不見了,遂報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xiàn)場。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事發(fā)地點游客眾多,人流量極大。民警撥打陸某某的丟失手機,有時無人接聽,有時被對方掛斷電話。在得知丟失的手機開通了定位功能后,民警通過定位系統(tǒng),鎖定該手機位置在離丟失手機不遠處的村莊,民警連夜趕到定位地點,但因定位范圍較大,且附近住戶較多且密集無法確定,走訪多戶居民也無果而終。轉(zhuǎn)眼間,時間已到了深夜零時,考慮到很多住戶已經(jīng)入睡,且丟失手機已經(jīng)關機,民警才將陸某某帶至涇縣城區(qū)妥善安置。

8月3日清晨,丟失的手機通過網(wǎng)絡顯示已經(jīng)開機并傳來一張模糊的開機人照片,民警根據(jù)照片以及定位位置,通過走訪很快鎖定丟失的手機在古壩村居民高某某手中,民警當即帶著陸某某來到高某某家中。

調(diào)查得知,8月2日傍晚,高某某也在附近河段游玩,離開時看見河灘上有一部黑色手機,且附近無人,誤以為是別人丟失的,自己就撿回家使用。民警對高某華進行了法律宣傳和批評教育,高某華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交出手機。當拿到失而復得的手機時,陸某某對民警連聲道謝。

 姚雪文 王響寧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掌中安徽記者曹開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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