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般謊言騙取錢財 東窗事發(fā)難逃法網(wǎng)
近日,涇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黃某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7年2月,被告人黃某通過微信“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鳳某、吳某為好友。在明知自己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黃某虛構自己是搞工程的老板,在上海有房產(chǎn)等事實,編造工程款周轉困難、打架賠款、看病、動手術等理由,多次向鳳某、吳某分別借款63800元、56045元。黃某將上述借款基本用于賭博揮霍,在二被害人多次催討后,僅歸還吳某借款120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黃某將詐騙所得贓款用于賭博違法活動,酌情從重處罰。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張樂嘉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掌中安徽記者曹開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