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男子用毛巾遮擋前后車牌一次記滿12分
2018年11月12日9時40分,涇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巡邏至X079線14KM黃村街道路段時,發(fā)現(xiàn)前方一輛輕型廂式貨車前后號牌竟然各被一條毛巾遮擋住了,而該車駕駛人不在車上。經尋找,民警將正在超市搬貨的駕駛人控制,同時用執(zhí)法記錄儀進行證據固定。
在確鑿證據面前,駕駛人方某某如實供述了其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事實。據其交代,因所駕車輛需經常在該路段停車下貨,害怕被監(jiān)控拍照,為躲避監(jiān)控抓拍,就在停車下貨時用兩塊毛巾分別將前后車牌遮擋住。民警當即對方某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方某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并保證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規(guī)。
鑒于方某某的違法事實,涇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法給予其罰款200元、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
周駿、王響寧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掌中安徽記者曹開發(fā)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