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xomn.cn)、掌中安徽記者 1月8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安徽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原政委、安徽公安職業(yè)學院原院長殷偉(副廳級)受賄罪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殷偉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追繳其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
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殷偉利用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計算機通信處副處長、信息通信處處長、科技信息化處處長,警察訓練總隊(安徽公安職業(yè)學院)副政委(副院長)、政委(院長)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在項目中標、產品采購等方面,其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索取或者收受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24087.38元及2000法國法郎。案發(fā)后,辦案機關從殷偉家人及相關人員處追繳了贓款及孳息共計8027870元,以及涉案贓物。
淮南中院認為,被告人殷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24087.38元和2000法國法郎,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犯罪數(shù)額中的人民幣90萬元屬于索賄,應從重處罰。被告人殷偉到案后,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掌握事實之外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真誠悔罪,全部退贓,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程丹丹 記者 吳傳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