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法院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13人領刑
2019年5月8日,廣德縣人民法院對江某某等1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江某某等13名被告人五年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處罰金,累計處罰金70萬元。據(jù)悉,這是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該院宣判的第6起涉惡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期間,以被告人江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了獲取經(jīng)濟利益,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共同多次實施開設賭場的犯罪活動,先后在鄉(xiāng)村、城郊有組織地開設賭場,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江某某等13名被告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情節(jié)嚴重,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gòu)成開設賭場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該案系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被告人江某某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是主犯,其他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是從犯。根據(jù)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guī)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決。
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廣德法院堅決貫徹對黑惡勢力犯罪依法從嚴從快懲處的方針,重拳打擊涉黑涉惡勢力犯罪,通過公開宣判,極大地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保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起到了警示教育效果,同時體現(xiàn)了廣德法院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決心,推動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斷向縱深發(fā)展。
涂田甜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掌中安徽記者曹開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