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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隱瞞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被警方立案偵查

2020-02-04 11:15:44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李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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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xomn.cn)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2020年2月3日,金寨縣公安局依法對江某某(男,44周歲,金寨縣果子園鄉(xiāng)人,已于2月2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現已隔離收治)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經查,1月21日,江某某駕車到湖北省武漢市一商場購買攝影器材。1月26日,該江出現咳嗽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癥狀并前往衛(wèi)生院就診,返回家中后,江某某連續(xù)多次與不特定人員在多個場所聚餐、參與賭博、利用車輛載客。

2月2日,江某某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江某某明知自己出入過重點疫區(qū),且出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癥狀,卻故意隱瞞,且拒不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的預防、控制措施和金寨縣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命令,在沒有采取足夠防護措施情況下,仍然擅自與不特定的人員接觸,導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狀病毒存在繼續(xù)傳播的嚴重社會危險,其行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9條之規(guī)定,金寨縣公安局依法對江某某立案偵查,并采取相關措施。

在此,警方鄭重要求:當前正處于抗擊疫情關鍵階段,公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特別是往來湖北的公民或與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感染病例有密切接觸者,應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情況,并積極主動落實相關防控措施,齊心協力抗擊疫情,切實對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負責。同時,警方也正告不法分子放棄僥幸心理,主動配合黨委政府開展疫情防控,眾志成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金宮宣 市場星報 掌中安徽 安徽財經網記者李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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