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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國市法院宣判安徽法院首例疫情防控期間詐騙案

2020-02-13 19:15:20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曹開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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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上午9時,寧國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并當庭宣判。這是抗擊疫情期間安徽省首例宣判的利用疫情詐騙案,庭審過程通過網絡直播向社會公開。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1日,被告人黃某某看到微信好友季某發(fā)朋友圈求購口罩,遂主動聯系被害人季某,謊稱有KN95口罩售賣,并通過網絡搜索KN95口罩的生產資質、證書、照片等發(fā)送給被害人季某,讓其信以為真,后被害人季某同意購買5650個KN95口罩,并支付定金人民幣9295元。后被告人黃某某要求被害人季某支付余款人民幣26300元后才能發(fā)貨,被害人季某遂通過微信轉賬支付人民幣26300元。后被告人黃某某將所得款項大部分用于網絡賭博。

另查明:2020年2月5日,被告人黃某某在山東省威海市被抓獲歸案。

庭審中,被告人黃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沒有異議,并當庭自愿認罪。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預防、控制突發(fā)傳染病疫情災害期間,假借銷售用于預防、控制突發(fā)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3559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秉持快立快審快結原則,2月10日,寧國市法院受理該案后,認為該案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條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該案從受理到宣判僅用時3天。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針對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寧國市法院充分發(fā)揮刑事審判懲罰、保障功能,從嚴從重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決維護社會秩序安全穩(wěn)定。法官提醒:現在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任何違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為,都將有可能涉嫌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

肖世敏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掌中安徽記者曹開發(fā)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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