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萬物復(fù)蘇,百花競相開放,在疫情相對緩和期間,各企業(yè)也相繼復(fù)工復(fù)產(chǎn),面對這一情況,一些不法分子使出“花式詐騙”套路對受害人實施詐騙。2020年3月18三河派出所成功抓獲一名以土石方工程為名尋找合伙人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
2020年3月16日17時01分,肥西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被騙了20萬元。經(jīng)了解系沈某某虛構(gòu)土石方施工工程對其實施詐騙。沈某某以提供虛假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謊稱有工程可做,后以此虛假合同文件獲取受害人唐某的信任,唐某信以為真。隨后沈某某便要求唐某提供20萬元作為該工程的保證金,唐某便讓其公司出納轉(zhuǎn)賬給沈某某20萬元。沈某某在收到款項后閉口不談土石方工程之事,在唐某再三詢問下,得知沈某某并未擁有該土石方工程,并將唐某轉(zhuǎn)于其賬戶的20萬元保證金用于償還自己的債務(wù)。
接到報警后,三河派出所負責(zé)人立即組織警力,全力偵辦此案,在準確掌握犯罪嫌疑人情況后,嚴密布控,對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實施抓捕并成功將其抓獲。據(jù)沈某某交代,自己為了償還債務(wù),自編自導(dǎo)了一起工程項目,利用唐某近期急于尋找工程的心理,非法騙取唐某20萬元,在得知唐某向警方報警后,先后償還唐某11萬元。
抓捕成功后,三河派出所民警立即將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帶回審訊。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對其以虛假合同實施詐騙行為,非法侵害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已被肥西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吳劍 方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