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xomn.cn)訊 2000年10月3日,原馬鞍山向山區(qū)慈湖鄉(xiāng)蔡村發(fā)生一起命案,村民胡某香及幼子在家中被殘忍殺害。2020年3月14日,此案終得告破。4月14日,涉嫌殺害胡某香母子的犯罪嫌疑人楊某發(fā)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據悉,此案也是今年公安部、省公安廳開展命案積案攻堅專項行動以來,安徽省偵破的首起無確定嫌疑人命案積案。
家中遇襲,母子倆被殘忍殺害
蔡村位于慈湖河路附近,現在的蔡村已被征遷,蓋上了一棟棟安置房,但在20年前,蔡村還是一個城鄉(xiāng)接合部,居住人員復雜,大多數人以種菜為生。胡某香的家當年就位于蔡村村中路口處,二層小樓帶院子。
2000年10月3日,馬鞍山市公安局原向山分局接到報案,慈湖鄉(xiāng)蔡村胡某香母子二人在家中被人殺害,警方于當日立案并成立專案組全力展開偵查。
而當年,擅長痕跡偵查的程曉平和法醫(yī)的周豫軍也是這起案件的勘驗人員,參與了這起案件的現場勘查工作。
據周豫軍介紹,接到報案后,他們立即趕到現場。“案發(fā)時正值秋收時節(jié),由于前兩天天氣不好,胡某香家樓上樓下還都擺放著稻子,電風扇一直開著在通風。”據周豫軍回憶,當時案發(fā)現場位于一樓一間臥室內,經現場檢驗,胡某香母子均系遭到兇器砸擊頭部當場死亡。而當時,胡某香年僅25歲,其幼子則剛剛滿一周歲。案發(fā)時,胡某香丈夫因生病住院,家中只有母子二人。報案人是胡某香的公公。
陷入僵局,兇手逍遙法外
通過對現場細致勘查,刑事技術人員在案發(fā)現場提取到了關鍵性痕跡物證。“觸物留痕,通過對現場印痕進行勘查,我們推斷嫌疑人的一些肢體特征。”據程曉平介紹,由于案發(fā)現場翻動明顯,通過現場分析專案組判斷為一人作案,明確嫌疑人翻墻入院,案件定性由盜竊轉化為搶劫強奸。
母子兩人被殘忍殺害,這起案件在當年引起了不小的轟動。為拿下此案,專案組連續(xù)一年時間對蔡村及附近幾百戶上千人進行了“見人見底”的摸排,但由于當時偵查條件有限,案件偵查工作陷入僵局。而當時,由于提取到嫌疑人的痕跡物證特征復雜,專案組還曾將痕跡物證送到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但也未有結果。
距離案件發(fā)生已經20年了,沉積的案卷已經泛黃,這起案件似乎一直沒有關鍵性進展,兇手也一直逍遙法外。
時隔20年,成功鎖定抓獲嫌犯
入室盜竊見色起意遭反抗痛下殺手
直到今年公安部、省公安廳部署開展命案積案攻堅專項行動,該起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在保存了20年的現場物證上,技術民警成功提取到了嫌疑人遺留的痕跡物證,通過對各類涉案信息的查詢比對和深度研判,最終鎖定嫌疑人楊某發(fā)(男,62歲,安徽宿州人)。
3月14日晚8時許,在宿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專案組民警在宿州一出租房內將楊某發(fā)抓獲。通過其交代,也驗證了專案組當年對“2000.10.3”慈湖鄉(xiāng)母子被殺案案情分析恰當、案件定性準確、嫌疑人特征推斷正確。
作案動機:入室盜竊起色心,遭反抗后痛下殺手
經查,楊某發(fā)自1984年以來有多次犯罪前科,先后三次入獄。2000年2月4日,楊某發(fā)刑滿釋放后回到老家宿州。2000年10月2日,楊某發(fā)從宿州乘火車來到馬鞍山伺機尋找盜竊作案目標。2000年10月3日凌晨,楊某發(fā)翻墻進入被害人胡某香家中,在竊得部分財物后見色起意,進入被害人所在臥室欲對其實施強奸,在遭遇反抗后用鐵器將被害人及其幼子兩人當場砸死,并用床上被子進行掩蓋。隨后,楊某發(fā)還欲繼續(xù)竊取被害人家中電視機等財物。因運輸需要,期間,楊某發(fā)還在當地另外一居民院落內竊得一輛三輪車,并再次回到現場搬運盜竊財物逃離現場。當天,楊某發(fā)返回宿州老家,自此,他背負罪惡,惶惶不可終日,直到被警方抓獲歸案。
2020年4月14日,記者從馬鞍山市公安局獲悉,涉嫌殺害胡某香母子的犯罪嫌疑人楊某發(fā)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據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教導員程曉平和副所長周豫軍介紹,該案件的告破,離不開20年來痕跡物證的完善保管,以及刑事新技術的發(fā)展應用。
胡成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記者 張發(f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