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xomn.cn)訊(記者 馬冰璐)為牟取私利,處心積慮地用虛擬貨幣轉移網絡犯罪贓款。昨日,記者獲悉,合肥市蜀山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批準逮捕了一個專門幫助網絡犯罪“洗錢”的團伙7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余某偉明知是他人從事網絡犯罪活動所得的資金,而糾集多人提供銀行賬戶接收資金,再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購買虛擬幣后轉入他人指定的虛擬幣錢包,實現“洗錢”目的。
2018年的一天,余某偉在用支付寶支付網絡彩票賭博賭資時,一位姓陳的人(名不詳)加其為好友,并讓余某偉提供銀行卡幫他“洗錢”。2020年12月底,陳某再次聯系余某偉,提議帶他一起賺錢發(fā)財,既不要其出資,也不要他出銀行卡。余某偉欣然同意,雙方加了微信。后陳某帶著余某偉來到舒城縣一家電競酒店四樓。余某偉見房間內坐著十幾個人,其中5個人在電腦上操作銀行卡收錢。陳某讓余某偉跟著學習,用余某偉微信賬戶購買了20萬元虛擬貨幣USTD;氐胶戏屎螅嗄硞グ凑丈鲜霾僮鞣椒ㄍㄟ^自己銀行卡轉了近6萬元,從中得到2600元傭金。就這樣提心吊膽地干了一段時間后,余某偉感覺到自己直接操作“洗錢”風險太大,便想著拉其他人入伙一起干,給這些人3%的傭金,自己從中賺取1%的差價。
2021年1月,被害人李先生向公安機關報案稱,被人以在網絡“刷單”方式詐騙。隨后,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在核查公安部推送的“斷卡”行動線索時,發(fā)現余某偉等人“洗錢”線索。同年2月4日立案偵查,后陸續(xù)將余某偉、余某勝、梅某等7人抓獲,一起團伙“洗錢”案清晰浮出水面。
初步查明,2021年1月1日至2月1日間,余某偉在明知上家從事網絡犯罪的情況下,組織余某勝等人在合肥市的一些網吧、快捷酒店內,通過提供銀行賬戶收款、購買虛擬幣轉入指定虛擬幣錢包的方式,幫助網絡犯罪分子接收、轉移資金。該團伙以余某偉為首,通過人拉人,形成上下層級關系,層層瓜分傭金提成。有團伙成員短期內在不同銀行開設了10個銀行賬戶,手機內安裝了各家銀行的APP,一個賬戶被止付了,就更換另一賬戶。該團伙共接收轉移資金400余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