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西安藥王洞道路上一輛車被貼了不少催繳單,經(jīng)核實,該車欠費已2年多,共732筆累計55033元。車主稱車已報廢,本打算當廢鐵賣一直沒空。西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wù)中心巡查人員表示,不管車是否報廢,占了停車位就要正常收費。(1月6日《新京報》)
讓長期占用公共資源的“僵尸車”付出代價。公共停車位不是報廢車的“久留之地”,“僵尸車”的存在,對公共資源是一種擠占與浪費,尤其是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長期占用公共空間,成為一種新型垃圾,影響市容市貌,也影響環(huán)境衛(wèi)生。對此,管理部門頭痛,市民也不待見。
解決“僵尸車”問題刻不容緩。西安的這起5萬元停車費給各方都提了個醒,車主與職能部門都要對“僵尸車”負起處置的責任,解決“僵尸車”的問題,既要靠車主的主動處置,也要靠管理部門的積極作為、主動作為,不可任其一棄了之。有關(guān)部門應依法建立報廢車輛強制程序報廢制度,建立車輛從登記注冊到報廢的全鏈條服務(wù),依據(jù)車輛購買登記的資料,對所有在冊車輛的處理行為進行跟蹤監(jiān)管,及時處理停車超時的報廢車輛,依法科學處置報廢車輛。小區(qū)物業(yè)和停車場等應嚴格車輛進出管理制度,防范“僵尸車”的情況發(fā)生,讓公共停車位發(fā)揮其公共價值,讓其流動起來惠及車主、得到高效利用。車主們要提高自己的社會責任感,自覺處理好閑置車輛,不能為自己的一時便利損害公共利益。
“僵尸車”問題背后蘊含是城市治理的大智慧。我們的城市在日益發(fā)展,不能讓“僵尸車”成為影響城市文明進步的阻礙。但目前有關(guān)“僵尸車”的治理仍存在法律缺位和空白,這給整治行動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呼吁相關(guān)部門應盡快完善法律法規(guī),明確對“僵尸車”的界定,明晰有關(guān)執(zhí)法部門的處理職責,明確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和處罰細則,為合法處置“僵尸車”提供有效支撐,從根本上整治和解決“僵尸車”這一疑難問題。
潘鐸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