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詩經》中讀到《采薇》:“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歸曰歸,歲亦莫止。”我便想起司馬遷《史記·伯夷列傳》里伯夷與叔齊的故事。成語“不食周粟”即源于這個故事。兩位忠貞堅定有志氣的前朝兒臣,改朝換代后,不作后朝大臣,不吃后朝糧食,穴居深山,靠山上野菜維持生命。孰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某天有人一語驚醒夢中人,他倆忽然明白過來,山上野菜也不屬于前朝了,跟地里種植的粟一樣,都是周朝的。明白這個道理,兄弟倆只有一個選擇,絕食身亡。
曾為兄弟倆短時間充饑活命的一種野菜名叫薇。薇是一種古老的草本植物,先秦時有,如今還有它的存在。對于這種古名薇的野菜,我一點也不生疏。見過它長在田間地頭的模樣,還嘗過它的味道,生的熟的都嘗過。生的是早年嘗的,它留給我的記憶是一點點兒甜。熟的是后來嘗的,它比人工種植的蔬菜味道鮮美。
初見它時,身邊人都叫它野豌豆,個別上過舊學的老人家叫它薇菜。春三月里,麥苗兒拔節(jié)圓桿,麥地里常見一種野草。它模樣兒很像豌豆苗,有長長的藤蔓,那藤蔓卻比豌豆苗藤蔓纖細得多;它有排列整齊細小的橢圓形葉子,卻比豌豆苗的葉子精致得多;它開紫色花,花朵也比豌豆花小一些;花謝了,結出窄而薄的小豆莢,比豌豆莢小,也遠沒豌豆莢那么飽滿,豆莢里籽粒很細小。兩者有太多相像之處,又有明顯不同之處,人們便叫這種野菜為野豌豆。我猜想,薇菜可能是豌豆的遠祖,如今的豌豆該是由古老的薇菜馴化而來,沒有薇菜便沒有豌豆。后來人在野外發(fā)現(xiàn)一種長得跟豌豆非常相像的草本植物,不知它學名叫薇菜,便叫它野豌豆。
野豌豆喜歡長在麥地里。這一點,我可以為李時珍證明。時隔幾百年后,我常常在麥地里遇見野豌豆苗。李時珍曾說,薇生麥田中。在《本草綱目》中讀到這句,我是信的。小時候,在家鄉(xiāng)所見野豌豆,多是在麥地里。麥地里生出野草,那草兒肯定不受人待見,總要被人拔除。恰好,那年頭人家喂豬還不懂得使用有催肥作用的復合飼料,家家戶戶作興打豬草割青飼料喂豬。這種長相近似豌豆苗的野菜,自然被人放心地納入竹籃中。鄉(xiāng)人信任野豌豆,像信任老朋友似的。
那時尚不知,被稱為野豌豆苗的野菜,豬能吃,人也能吃。頑皮的少年敢于嘗試,沒吃過野豌豆苗,倒是嘗過野豌豆莢。將豌豆莢子剝開,取出里面圓圓的籽粒,空豆莢殼兒一般會扔掉。不知哪個貪嘴的頑童最先發(fā)現(xiàn)那玩意可吃,至少嚼出甜味。同樣是豆莢,野豌豆莢也該是甜的。在野豌豆藤蔓上掐下一個小豆莢,連同里面籽粒一起嚼爛,汁液果真甜,比嚼豌豆莢似乎更甜,還有股特別清香味。野豌豆莢可吃,在頑童間很快成為一個心照不宣的秘密。每到春夏之交,頑童們便結伴去麥地里,尋找先前打豬草時遺漏下來的野豌豆。
找到結了莢的野豌豆,有吃,也有玩。玩的也是野豌豆的豆莢。將豆莢兒兩端咬斷,留下中間空洞的一段,放在嘴里一吹,便發(fā)出悅耳的笛聲,比柳笛聲音還要好聽。孩子們一個比一個吹得更響亮,更婉轉。這種玩法自是從大些的頑童那里學來的,小頑童們好像更醉心于吃,大一些的孩子,特別是頑皮的孩子,他們都會玩耍,總會教給小孩子一些新花樣新玩法。學會拿野豌豆莢當柳笛吹,小孩子似乎一下子長大不少,不再留戀野豌豆莢嚼爛后那一點點甜頭。
若干年后,當野菜被端上餐桌受人追捧時,我也在小區(qū)超市里買過幾回野豌豆苗。最早吃的那道菜是清炒野豌豆苗,它保留了野豌豆苗質樸原味。之前,豌豆苗差不多每年春天會吃到,那種時令菜蔬價格并不貴,許多地方大棚里批量生產。這一碗野豌豆苗,因為多個“野”字,身價倍增。超市里貨架上標注的菜名,故意將“野豌豆”的“野”放大兩三倍,意在提醒顧客,他們賣的可不是普通豌豆,是城里人難得一見的野豌豆。商家賣的就是一個字,“野”。
飲食看似尋常,當中卻有文化。日常吃食,也能吃出學問來。吃野豌豆苗,我知道了它還有個名字叫巢菜。身邊有個大塊水面叫巢湖,遇見帶“巢”的物事就覺著親切,名叫巢菜便以為它出自巢湖周邊。結果卻不是那回事,巢菜的“巢”并不指向巢湖?赡芘c“巢”本義有關吧,叢生的野豌豆苗,藤蔓密集地交織在一起,足以讓鳥雀為巢。
我是在餐桌上知道野豌豆苗也叫巢菜的,飯店主人主動介紹。他這一舉顯然有賣弄文化的意味,我卻樂意接受。嘗美味,又長知識,這樣的就餐消費我何樂而不為?
無意中讀到陸游詩作:“昏昏霧雨暗衡茅,兒女隨宜治酒殽。便覺此身如在蜀,一盤籠餅是豌巢。”我這才明白,原來“巢”是蜀地名菜。
一種植物有多個名字,每種叫法各有特色。薇菜之名,給人美感。巢菜之名,形象直觀。野豌豆之名,質樸近人,讓人覺著親切。
安徽合肥 王張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