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消費、分期付款、持卡消費有禮等業(yè)務的不斷花樣翻新,信用卡在為普通百姓的信貸消費提供便利的同時,其跟隨消費時尚不斷推出的服務也刺激了年輕人的購買欲望,令他們熱衷于提前消費。數據表明,信用卡案件糾紛主體呈年輕化趨勢明顯,同時暴露出金融機構信用卡發(fā)卡審核把關不嚴致使隱患重重。
近年來,在消費觀念與國際接軌的呼聲中,在各類消費資訊的鼓動下,部分國人爭先恐后地拋棄“以儉為德”的古訓,大踏步走進“舉債消費”的行列,而一些年輕人,包括在校大學生,也紛紛加入了提前消費的行列。不可否認,提前消費對于當代中國來說,其價值依舊存在,不能因噎廢食。然而,提前消費只適應特定人群和特定時段,目前還不可能成為一種趨勢。特別是,對于在校大學生來說,提前消費是一種高風險的消費方式。
大學生是純粹的消費者,基本上沒有收入,往往通過信用卡或信貸去滿足自身的消費欲望,購買一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商品。換言之,大學生提前消費,實際上是過度消費。而銀行等信貸機構輕易地發(fā)放信用卡或貸款,很可能使理財觀念薄弱的學生陷入惡性循環(huán),為了還錢餓肚皮,或拆東墻補西墻,甚至引發(fā)家庭悲劇。山東濰坊一名18歲女大學生,接到信用卡中心22個催款電話,稱須一天之內還8500元,不堪承受壓力跳河身亡,更是一個沉痛教訓。
可見,化解信用卡糾紛,銀行不能置身事外。對于銀行來講,現今優(yōu)質的金融服務,已經成為體現銀行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手段,而優(yōu)質服務不僅僅是工作人員的言行與態(tài)度,更應該是業(yè)務規(guī)定的公正和透明。具體到信用卡,規(guī)避風險和糾紛,應成為銀行一項強制義務。這就要求,銀行應進一步規(guī)范信用卡申領、使用、注銷等程序,強化信用卡賬戶管理,完善信用卡業(yè)務風險管控,維護用戶的消費安全。
作為銀行業(yè),當然希望公眾都來使用信用卡,去“花明天的錢享受今天的生活”,這樣銀行可以有很大的利潤。但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企業(yè),更應該提醒年輕人不要負債消費。
9月12日《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