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m.xomn.cn)、掌中安徽訊(陽倩倩 記者曹開發(fā)) 近日,廣德市人民法院對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間,被告人劉某某先后六次幫助吸毒人員譚某、王某某、常某某向江蘇省溧陽市人陶某某(另案處理)處聯(lián)系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陶某某放置毒品后告知劉某某毒品藏匿位置,劉某某或陪同購買毒品的人員一起或讓購買毒品的人員自行前去領(lǐng)取毒品,并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260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多次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紤]到被告人劉某某案發(fā)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jié),法院予以從輕從寬處罰。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