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m.xomn.cn)、掌中安徽訊(記者 馬冰璐)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突出合肥特色,重點建設“一園兩帶一圈十峰”……5月26日,記者獲悉,合肥市司法局公布了《合肥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6月20日前,公眾可提意見、建議。
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全民健身場地建設
《意見稿》提出,鼓勵社會力量主動申請利用城市空閑資源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進行自主經(jīng)營管理;屬地職能部門應當優(yōu)化審批程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在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前提下,支持向社會力量以先租后讓、租讓結(jié)合、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提供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土地。
其中,以先租后讓提供土地的,全民建設場地設施建成開放并達到約定條件和年限后,可以采取協(xié)議方式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出讓的土地應當繼續(xù)用于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運營。對按用途需要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
重點建設“一園兩帶一圈十峰”
《意見稿》提出,在新建居住區(qū)時,應當按室內(nèi)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2平方米和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4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公共健身場地設施,納入土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出讓合同約定和施工圖紙審查,與開發(fā)項目同步供地、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驗收未達標不得交付使用。而未達到配建標準的居住區(qū),應當結(jié)合老舊小區(qū)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動,因地制宜配全補齊健身場地設施。
新建學校應當根據(jù)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和安全管理的需要,將教學區(qū)和體育場地進行合理分隔。已建成學校應當按照便于管理、開放共享的要求進行體育設施安全隔離改造。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yè)單位利用自有資源建設共享健身空間。
未來,合肥市將重點圍繞環(huán)城公園、南淝河兩岸、引江濟淮廊道、環(huán)巢湖地帶,以及大蜀山、紫蓬山、四頂山、浮槎山、銀屏山、冶父山、白馬山、鼓山、牛王寨、姥山等山地,建設集健身、休閑、文化、旅游等功能的綜合健身空間。
不得將健身設施用于非體育活動
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應當用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滿足市民全民健身需求!兑庖姼濉访鞔_,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管理者不得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用于非體育活動,但因舉辦公益性活動或者大型文化活動等特殊情況臨時出租的除外。
同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不需要增加投入或者提供專門服務的,應當免費;需要增加投入或者提供專門服務的,可以根據(jù)運營成本,適當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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