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官方網站
全國數(shù)字出版轉型示范單位
m.xomn.cn
您的位置: 首頁 > 星報“3·15” > 金融投訴 > 正文

虛假的“買家秀”買不來電商繁榮

2024-10-30 21:06:22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孫曉帆   

你看到的“買家秀”真的是“買家”秀嗎?近日,央視新聞調查發(fā)現(xiàn),在電商平臺,一些店鋪展示的“買家秀”其實都是偽造出來的。消費者的好評和曬圖是購物的重要參考,很多人在下單之前,都習慣先看評價,相信買家的感受才是最真實的。但是,有消費者發(fā)現(xiàn),自己所購買商品的評價中,有很多買家的曬圖竟然是相同的。這難道是巧合嗎?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一些不法分子已經把炮制“買家秀”當成了一門生意。比如一家網絡公司開發(fā)了一款App,只要注冊成為會員,任何人都可以成為網絡刷手,偽造虛假“買家秀”,誤導消費者。

簡單來說,虛假的“買家秀”里沒有“買家”只有“秀”。這顯然是對消費者的極大誤導。如果看到的商品評價全是圖文并茂的好評,可是自己買到的商品卻貨不對板,跟賣家宣傳的效果完全不符,那么,消費者就會失去對評價的信任。長此以往,受到損害的不僅是某一家店鋪的信譽,更是整個電商平臺的信譽。因為當消費者難辨真假,就會對整個平臺的評價產生懷疑。這樣的結果誰都不愿意看到。

實際上,在“買家秀”上弄虛作假,組織“網絡水軍”刷銷量等行為,不僅不道德,更涉嫌違法。我國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網絡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yè)道德,誠實信用。電子商務法更是明確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近年來,因操控“網絡水軍”受到刑事處罰、被民事追責的不在少數(shù)。然而,在利益的誘惑下,總有人心存僥幸,把刷單、刷好評視為生意興隆的“法寶”,把“網絡水軍”當成“掙錢密碼”。這種短視的行為不亞于飲鴆止渴。因為對于賣家來說,假的就是假的,編造得再好的“買家秀”也會被真正的買家所識破,弄虛作假或許能帶來一時的銷量,但帶不來長久的發(fā)展。對于電商平臺來說,消費者的信任是最寶貴的資產,而虛假“買家秀”則很容易摧毀這種信任。對于消費者來說,虛假評價侵犯了每個人的知情權,讓網上購物變得困難重重。總而言之,這是一個“多輸”局面,也就是說,虛假“買家秀”破壞的是整個電商生態(tài)。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蓬勃發(fā)展,已連續(xù)11年成為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電子商務成為數(shù)字經濟中發(fā)展規(guī)模最大、覆蓋范圍最廣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的日常生活也越來越離不開電商。電商生態(tài)影響著每一個人,也影響著社會經濟發(fā)展。

因此,監(jiān)管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刷單、刷好評等弄虛作假行為,打造誠實守信的電商生態(tài)。各大電商平臺也應切實負起責任,不斷升級對虛假評價的監(jiān)測機制,并嚴格處理,別讓“買家秀”變成“買家坑”。如此,才能讓消費者敢消費、愿消費,促進電子商務繁榮發(fā)展。

凡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掌中安徽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于市場星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者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授權的媒體、網站,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或者掌中安徽”,違者本單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熱線電話:0551-62620110
舉報電話:0551-64376913
舉報郵箱:3598612204@qq.com
分享到:

安徽財經網手機版

市場星報公眾微信

市場星報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