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7日通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廣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蘇澤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蘇澤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以低價購房形式或退休后以提供咨詢服務名義收受他人財物,長期接受民營企業(yè)主安排的打高爾夫球活動;濫權妄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規(guī)干預行政執(zhí)法;利用職權為親屬及特定關系人經營活動謀利,家風不正,伙同家人收錢斂財;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規(guī)劃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通報,蘇澤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蘇澤群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記者 毛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