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定位“老賴”拘留威懾速還款
“法官,江某回來過清明了,你們快點過來!”4月7日上午10時許,一通申請執(zhí)行人張某撥來的電話,讓寧國市法院的執(zhí)行法官提前結束假期,迅速回歸崗位,將長期躲避在外的被執(zhí)行人江某拘傳到案。
數年前,江某做生意向張某借款,因資金斷裂遲遲未還欠款,張某遂訴至寧國市法院,判決生效后,江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江某與張某達成了還款計劃,但江某在給付30000元后就以無能力履行義務為由,未再履行剩余義務,且手機關機、外出躲債失去蹤跡,跟法院玩起了“躲貓貓”。
江某被拘傳到法院后,執(zhí)行法官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根據其逃避執(zhí)行、拒不執(zhí)行的行為,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宣讀完拘留決定書后,江某萬分后悔,懇請法院準許其與張某進行協商,分期付款。法官遂聯系張某到法院進行協商。江某見到張某立刻向其誠懇致歉,表示自己一人獨自扶養(yǎng)小孩經濟實在困難,現在只能拿出三萬元,四月底會再湊出兩萬元進行償還,并找來案外人陳某為余款提供執(zhí)行擔保,張某與江某再次達成和解協議。根據被執(zhí)行人江某的認錯態(tài)度,寧國市法院決定暫不對江某實施司法拘留。
黃曉雪 晉軍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掌中安徽記者曹開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