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m.xomn.cn)訊 貪念肆起,翩翩少年竟偷轉好友微信錢財,最終落入法網(wǎng)。10月30日,淮南市謝家集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案并當庭宣判,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單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陳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被害人馬某和張某系朋友關系。4月14日凌晨,馬某從渦陽縣來到謝家集區(qū)某網(wǎng)吧找陳某和張某玩耍。4月15日11時58分,陳某伙同張某在知曉馬某微信支付密碼的情況下,于網(wǎng)吧內通過手機微信轉賬方式將馬某微信賬戶內的1200元轉至張某微信賬戶,后再次將該款項從張某微信賬戶轉至陳某微信賬戶。當日12時49分,陳某再次伙同張某將馬某微信賬戶內的800元轉至陳某微信賬戶。4月15日,馬某發(fā)現(xiàn)自己微信內2000元被陳某和張某轉走后報案。4月16日,陳某在田家庵區(qū)某網(wǎng)吧被派出所民警刑事傳喚到案。
另查明,4月16日,陳某和張某已向被害人馬某賠償人民幣2000元,馬某也于當日出具諒解書對陳某、張某表示諒解并希望對兩人從輕處罰。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伙同他人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陳某被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陳某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陳某犯罪時剛剛年滿十八周歲且系初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張澤怡 肖啟蒙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掌中安徽記者吳傳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