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與失 王恒/漫畫
5月11日,江西九江。游客廬山拍照時手機掉落懸崖,消防出動2車14人。懸崖陡峭下雨濕滑,消防員用繩子固定在樹上,下到約13米的位置,50分鐘后找到。(5月13日澎湃新聞)
游客在廬山景區(qū)拍照時一不小心把手機掉到了懸崖底下,最后只能求助消防部門,而消防部門派出了2輛車,14名消防員,光在懸崖底下找手機就花費了50分鐘時間,終于幫游客找回了掉落的手機。在廬山景區(qū)亦或是當?shù)叵啦块T看來,這無疑應(yīng)該是一則“正能量”新聞,畢竟當?shù)睾馁M了大量人力物力,幫助游客找回了手機,避免了游客的損失。
然而此事經(jīng)媒體報道以后,卻引發(fā)了網(wǎng)友幾乎是一邊倒的議論,那就是反對消防部門如此“興師動眾”幫一名游客找手機,理由也很簡單:這么做浪費公共資源。網(wǎng)友們的反對,不得不引起我們,尤其是當?shù)鼐皡^(qū)、消防部門的深思。游客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弄丟了手機,不管是從幫助游客減少損失,或者是體現(xiàn)當?shù)責(zé)崆楹每,為游客服?wù)的角度,似乎都應(yīng)該幫忙找回來,但問題是,如果為了找這部手機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公共資源,這樣的做法是否妥當,是否應(yīng)該,就需要打一個問號了。
正如有網(wǎng)友所說,游客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zé),在拍照的過程中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弄丟了手機,不管是從法律的角度,還是從情理的角度,消防部門都沒有責(zé)任和義務(wù)幫助其找手機。誠如斯言,如果當?shù)叵啦块T拒絕了幫助游客找手機的要求,并不違反國家的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而如果僅僅是為了體現(xiàn)當?shù)氐?ldquo;熱情好客”,那么確實需要考慮為此耗費的大量公共資源的問題了。
更何況,為了幫助一名游客找回手機,動用兩部消防車,14名消防員,涉及的還不僅僅是浪費公共資源的問題,一旦當?shù)啬膫地方發(fā)生火災(zāi)等比找手機更緊急的事情,這些進入景區(qū),上到懸崖之上的人員和車輛,很難及時撤回,最后造成的后果和影響,恐怕不是消防部門所能夠承受的。
我們不是說消防部門就不能幫助游客解決問題和困擾,但是要考慮幫助背后的公共成本問題。
在我看來,借鑒“有償搜救”,進行“有償找手機”是可行的。這樣一方面可以警示公眾,要對自己的個人行為負責(zé),不要去冒險做一些不應(yīng)該做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補償為了“義務(wù)幫忙”而耗費的公共資源。
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