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這個中華民族古老的節(jié)日,既是掃墓祭祖的肅穆節(jié)日,也是人們親近自然、踏青游玩、享受春天樂趣的歡樂節(jié)日。但今天很少有人知道,在清明節(jié)前半個月,我國古代還有一個比此更為隆重盛大的節(jié)日叫“春社”。“鵝湖山下稻粱肥,豚柵雞棲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唐代詩人王駕創(chuàng)作的這首七絕詩,描寫的就是當時鄉(xiāng)民在春社節(jié)日里的歡樂景象。
所謂春社,《詞源》解釋為:“祭名,祭祀土地,以祈豐收。周代用甲日,后多于立春后第五個戊日舉行。”又于“社日”條云:“漢以前,只有春社,漢以后始有春秋二社。”春秋二社“適當春分、秋分前后”。古人認為土生萬物,而管理一方土地的則是土地神,故每到播種或收獲季節(jié),農(nóng)民們都要立社祭祀,祈求或酬報土地神。
既然祭祀的目的是祈求神靈保佑風調(diào)雨順,祈禱降福免災,自然就得用人世間最好的禮品供奉,這就是祭品,其中有美酒。酒作為糧食釀就的精華之液,承載了古人對天地賦予生存之物的崇拜!对娊(jīng)·小雅·楚茨》所說的“以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表明酒是古代祭祀中的主角;《周禮·天官·酒人》亦云:“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供奉之。”也反映了祭祀與酒的密切關系。
與其說世人是以人世間最好的禮品供奉社神,不如說人們是為了盡情享用美酒佳肴而給自己創(chuàng)造一次打牙祭的機會。“傾家釀酒無遺力,到社迎神盡及期。”到了社日這天,各家獻上自釀社酒以祭祀土地神,表達心中減少自然災害、獲得糧食豐收的愿景。祭祀環(huán)節(jié)之后,便是人們分享社肉、同食社飯、痛飲社酒了。這在康熙《安慶府志》中就有記載:“社日,鄉(xiāng)里持豚酒共祀社神以祈谷,祭畢則燕,極歡而罷,秋社報神亦如之。”亦如王駕詩中描繪的“家家扶得醉人歸”的盛大場景。
在社日活動中,社酒不僅給民眾帶來一醉方休的快感,還成為鄉(xiāng)村春日里的一道風景,據(jù)說社酒因為敬過了社神具有了靈氣還能夠治耳聾。早在唐代,社會上就有社日這天喝酒可以治耳聾之說,并且出現(xiàn)在許多詩人的作品中。如李濤就有《春社從李昉乞酒》七絕一首:“社公今日沒心情,為乞治聾酒一瓶。惱亂玉堂將欲遍,依稀巡到第三廳。”至宋代,又有李公麟“千尋古櫟笑聲中,此日春風屬社公。開眼已憐花壓帽,放懷聊喜酒治聾。”和王炎“一杯社日治聾酒,報答春光爛漫時。”及許月卿“簫鼓村田聊擊壤,雞豚社酒好治聾。”等多首詩作!掇o源》還在“社酒”條引用宋陸游《社日》詩之注:“古謂社酒治聾。”但詞人葉夢得卻半信半疑,他在《石林詩話》中引用李濤七絕時稱:“世言社日飲酒治聾,不知其何據(jù)?”
說社酒因敬過社神而具有靈氣似乎有些玄乎,但酒確實是一味中藥,中醫(yī)用酒治病歷史悠久,而喝社酒治耳聾也有據(jù)又有理。在中醫(yī)理論中,酒和春均有陽破陰之功。元陽一振,則脾陽亦隨之而振,脾陽振奮,則脾的運化水谷精微功能旺盛,耳竅得精微而聰慧。
如今,這種充滿生活氣息的社祭活動已被清明掃墓祭祖的方式所替代,人們往往是由于清明祭掃新墳才提起這個節(jié)日。嘉慶《廬江縣志》云:“清明節(jié)前后祭掃塚墓謂之上墳,新塚則不越次年社日。”試想,如果不是“新墳不過社”這句諺語在不時提醒著人們,那這一傳承了幾千年的傳統(tǒng)節(jié)日豈不徹底地消失于民眾的記憶之中了?
安徽廬江 李永龍